欢迎访问东方百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htel.png  400-068-2521

新闻分类

服务内容

联系我们

山东东方百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7号楼608

联系电话:0531-80969615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068-2521

邮箱:jndfbyjt@163.com

网址:  www.dfbyjt.com

建筑资质改革后,升级面临的难题有那些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建筑资质改革后,升级面临的难题有那些

发布日期:2019-09-27 作者: 点击:

建筑企业资质申报重点注意事项

不能认定为企业业绩的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

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例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4.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注: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

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7.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8.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考核。

9.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0.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本文网址:http://www.dfbyjt.com/news/1041.html

关键词:山东资质办理,山东资质代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最近浏览:

联系我们

企业名称:山东东方百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1-80969615 18553133911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068-2521

邮箱:jndfbyjt@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7号楼608

二维码

版权所有 © 山东东方百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鲁ICP备18045760号-1  营业执照
热推产品  |  主营区域: 济南 滨州 东营 德州 枣庄 临沂 菏泽 泰安 济宁 烟台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8560006088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在线咨询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